各乡镇区、宁北街道办、县直各单位:
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《关于主汛期期间严格请假制度的通知》。
按照通知要求,经县委、县政府研究决定,从即日起至8月10日大汛期期间,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级领导、各乡镇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一把手和分管领导一律不允许请假。如有极特殊情况,也要严格请假报备手续,报县委、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,但不能离开县域。如有违反,将严肃追究。
特此通知。
中共宁晋县委办公室
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6年7月21日